第一章 總綱
- 名稱﹕
本教會定名为神州基督教会﹐
英文名為 China Grace Christian Church。
- 信仰﹕
- 我們信獨一上帝,三位一体,昔在、今在、永在的真神。
- 我們信全能的父﹐他与子和聖靈,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的萬物。
- 我們信獨一主﹐耶穌基督﹐上帝的兒子﹐出于神而為神﹐與父一體,為要拯救我們世人﹐
因著聖靈感孕﹐为童贞女马丽亚所生﹐為我們的罪釘于十字架﹐受難﹐埋葬﹐
第三天從死裡復活﹐升天﹐坐在父的右邊。 - 我們信耶穌基督为完全的神,完全的人。他必再来,审判世人,设立他的国度。
- 我們信聖靈也是神﹐從父和子出來﹐與父子同受敬拜﹐同受尊榮。
- 我們信聖經(新约与旧约)為神所默示﹐聖經的原文無誤﹐並為信徒信仰及行為的准則。
- 我們信我們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,因始祖犯罪,与神隔绝。只有悔改信主者才可重生,
将来复活,得永生。 - 我们相信將來復活,被救赎者得永生;未被救赎者永遠滅亡。
- 我们相信新约教会是眾信徒聯合所成之體。教會旨在信徒通过崇拜,傳播福音,以期早日在全地建立神的國度。
- 婚姻的定義The Definition of Marriage
我們相信圣经中有关婚姻的教导。当神造人的时候,祂是造男造女,一男一女。婚姻是指由一男和一女的结合;而家庭则是一男和一女藉婚姻而建立的社会基础单位。因此,我们确信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的婚姻和家庭制度是上帝亲自设立的,这既是上帝创造的旨意,亦为人类社会带来最大的福祉。(創2:21-24, 太19:4-6)
- 宗旨﹕
本教會以耶穌基督為我们的救主﹐聯合眾聖徒在主裡面見證基督,传扬福音,教导真理,彼此相爱,过圣洁的生活。
- 第二章 會員
- 會員資格﹕
a 凡在本教會受洗,并接受本教會章程的,自然成為本會會員。
b 凡在其他教會受洗的基督徒﹐接受本教會章程﹐參加過本教會的會員訓練班﹐
並參加教會主日聚會三個月以上者﹐可成為本會會員。 - 會員權利﹕
a 本會會員年齡超過18歲(包括18歲)者﹐具有投票權﹐及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力。
b 凡無故停止聚會半年以上者﹐自動取消投票權。
c 因家庭搬遷﹐工作變動﹐而遠離本教會所在地﹐不能參加教會聚會3個月以上者﹐
將取消投票權。 - 會員責任﹕
a. 按照聖經的教導為目標﹐過基督徒的生活。
b. 經常參加聚會﹐關心參與教會事工。 - 取消會籍﹕
違背真理﹑玷辱主名﹑損害教會﹐按另定?教會规范?作處理。
- 會員資格﹕
- 第三章 會員大會
- 會員大會由本教會有投票權的會員組成。
-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﹐由長老會召開。特殊情況下﹐可由長老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。
- 會員大會必須有50%以上的有投票權的登記會員參加方有效。
- 會員大會特定表決范疇﹕教會章程的通過與修改﹔建堂與植堂﹔牧師的聘請與停職﹔
長老的確認與免職﹔每年的財政預算。 - 會員大會的表決﹕涉及第四項內容﹐以出席人數的2/3以上同意為通過﹔涉及其它內容﹐以1/2以上同意為通過。
- 第四章 長老會
- 長老會由教會長老及牧師組成。
- 長老必須清楚明白神的呼召﹐熟悉聖經﹐能夠教導真道﹐有牧養恩賜的弟兄。
- 長老的資格必須符合提摩太前書(3﹕1?#33287;提多書(1﹕6?#20013;關於長老的要求。
- 長老必須在本教會擔任過至少一屆執事。
- 長老必須是本教會會員5年以上。
- 長老為終身制。
- 長老由長老会提名,审核,经會員大會确认后按立。
- 長老因故停职或休假一段时间,需提前二個月通知長老會與執事會。
- 長老若違反了四章3條中的要求﹐在長老會勸導仍無改變以後﹐經長老會討論﹐
並交會員大會決定可免其職。長老因家庭搬遷﹐而無法事奉本教會著﹐應由長老會決定可免去長老之職。 - 長老會負責教會属灵事务。提議﹐決策教會的各項事宜。負責制定教會策略性工作目標﹐計劃及議項。具體事務可交由執事會負責執行。
- 根據需要按立傳導﹐差派宜教士等。
- 在无平信徒長老以前,長老會職責由執事會暂代理。
- 第五章 牧師
- 資格﹕
a. 信仰純正﹐有明確神的呼召。
b 牧師作为当然的長老,必须符合第四章第三條之要求
c 有聖潔見證的生活﹐可作眾人的楷模。
d 牧師應按聖經的條件被按立﹐有足夠的神學裝備﹐至少有宗教碩士學位 (M. A. R.)。
e 有講道的恩賜和牧養群羊的愛心。
- 職責﹕
a. 牧養教會﹐關心會眾。
b. 負責每周講台﹑主日學﹑查經班﹑禱告會等的安排﹔及推動其它聖工。
c 教會日常管理。
- 牧師的聘期与待遇由長老會另定细则。
- 聘牧程序﹕
a 由長老會提名並成立聘牧小組﹔小組成員負責審核候選人的資格並安排面試與講道。
b 聘牧小組需定期向長老會報告進展。牧師候選人由長老會及執事會決定後﹐
交會眾禱告一段時間後由會員大會投票決定。
c 新聘牧師按立之前,長老會将成立按立委员会,邀请牧師们及長老们(不限于本教会)審核,并按立为牧師。
- 牧師停職程序:
- 牧師自行請辭應在三個月之前向長老會提出書面辭呈﹐由長老及執事會通過決定後通告會眾.
- 牧師或因嚴重行為失檢﹐由長老會內部輔導三個月以後仍沒有改變﹐將召集臨時會員大會裁決。
- 牧師缺席情況下﹐牧師的職責由長老會代行﹐直至新牧師到任。
- 第六章 執事會
- 執事的資格必須符合提摩太前書(3﹕8?中關於執事的要求。
- 執事的任期為3年﹐可連任一屆。
- 由现任長老和執事提名,经長老會审核后,公布于會众。如俩周内无反对意见,執事即可确认。
- 執事必須是有投票權的本會會員至少一年以上。
- 執事必須受洗至少二年以上。
- 執事因故自願離職﹐提前二個月將辭呈通知長老會與執事會。
- 執事若違反了第六章第一條之要求﹐經長老會及執事會勸導仍無改變著﹐經長執會討論決定﹐可免其職。
- 執事會的具體人數視需要由長老會決定。
- 執事會設主席一名﹐任期三年﹐可連任一屆。
- 執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。
- 執事會凡不能決定之事宜交由長老會決定。
- 執事會的事工小組視需要由長老會與執事會共同討論決定。
- 長老會成員具有執事會的表決權。
- 责任:
- 執事會在長老會的督察之下,需负责教會各项事工的运行。每位執事都有义务完成各自的任务。
- 執事會可以设立:秘书,崇拜,教导,財務,福音,关怀,总务,伙食,儿童,青少年,
团契,小组,宣教,等部门。
- 第七章 財務
- 設立財務小組。
- 財務小組設一名財務及一名會計。財務必須是執事會成員。
- 財務小組管理教會銀行帳戶及稅務。
- 財務小組向長老會﹑執事會每月報告教會財務狀況。
- 財務執事負責教會年度預算﹐先交長執會通告後﹐報告會員大會投票表決。
- 第八章 聖禮
- 洗禮
a 受洗禮者必須是真正明白重生得救的人。
b 洗禮前必須參加由長老會安排的洗禮班。
c 洗禮的形式以浸禮為准。在特殊情況下﹐經長老會通過﹐可施點水禮。
2 聖餐
a 领聖餐者必須是真正明白重生得救的人。
b 尚未受洗者,及正在接受教会处分者(第二章第4项)不得领受聖餐。
c 每月一次﹐由長老會負責。
- 第九章 附則
- 凡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﹐均依聖經教導辦理。
- 教會制定的其它條例﹐不得與本章程衝突。
- 本章程以中文為本﹐英文由中文翻譯。
- 本章程如需修改﹐須經長老會討論﹐並經會員大會通過。